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《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有关要求,宋*青等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,经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,拟录用为我市参公人员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-7月7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若有疑义,欢迎以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。联系方式:南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,0599-880308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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